各单位、各处(室):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文件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将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9月29、30日(星期六、日)照常行课、上班。
二、课程安排
课程表上10月4日(第五周星期四)的课调至9月29日(星期六)。课程表上10月5日(第五周星期五)的课调至9月30日(星期日)。
三、节假日工作安排
(一)按上级部门要求,节日期间应加强领导带班、相关单位人员值班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院领导、行政教辅人员按正常行政值周值班;各部门按照部门要求值班。
(三)请各部门于9月30日(星期日)前将假期值班人员安排表(包括值班人员姓名、值班时间、联系电话等)报学院办公室汇总。
(四)学院辅导员应于放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假期离校学生须向辅导员告知去向。离校学生应于10月7日19:00前返校;未离校学生由学生处负责管理。
(五)学生处、后勤保障处、保卫科应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在校学生的生活及相关活动安排。
(六)保卫科及学校相关部门应在9月30日(星期日)认真进行安全、防火、防盗工作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特此通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