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科室设置及具体职责 发布时间: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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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想政治教育科

负责全校专科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具体职责:

(一)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方案、制度、总结等的起草、修订、报批工作;

(二)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三)负责主题班会课的统筹规划、指导、检查工作;

(四)负责开展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工作,定期了解学生思想动态;

(五)发挥学生团队的积极作用,做好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六)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学生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评定工作;

(七)负责做好学生工作典型经验、辅导员典型、学生榜样的对外宣传;

(八)组织学生教育管理理论研究及学生工作系列研究项目管理;

(九)协助做好学风建设,负责学生考勤和课堂行为规范管理;

(十)负责学生管理值周工作的协调、安排、督促、检查;

(十一)协助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

(十二)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整体规划,统筹做好辅导员的培训、考核、评优、管理等工作;

(十三)负责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生管理科(办公室)

负责学生工作部综合事务管理、学生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学生违纪管理、辅导员队伍管理、培训及考核。具体职责:

(一)负责部门来文收发登记、各类文件存档、会议记录工作,及部门经费日常管理等;

(二)负责部门对外联系与接待工作,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管理、信息更新和维护工作。

(三)负责学生工作信息起草上报、审核发布,负责学工年鉴编撰、学生工作简报编制、发布、学生工作通讯录印发等;

(四)负责制定学生日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五)负责学生请销假、学籍异动、学生返校、留校管理、校外住宿、学费催缴、校园行为规范、学生档案管理等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六)负责教室的日常卫生的检查、评比工作;

(七)负责学生违纪行为查处、后续教育管理和纪律处分解除、学生申诉处理工作;

(八)指导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协助做好学生风险点摸排、研判、预警等;

(九)负责建立和维护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学生证办理及学生在校证明办理;

(十)负责对大学生实施国防教育,做好大学生军事训练等方面工作;

(十一)负责《劳动教育》《国防教育》课程实施;

(十二)负责征兵宣传、体检、入伍后续服务等工作;

(十三)负责新生入学体检、传染病防止等工作。

(十四)协助做好学生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等;

(十五)协助辅导员队伍建设,参与培训、考核、评优、管理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等具体工作。

(十六)负责各科室处理的违纪学生信息收集汇总,协调部门内部各科室之间的工作,确保部门工作的高效运转。

三、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负责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具体职责:

(一)负责心理咨询中心的软硬件建设工作;

(二)负责开展大学生的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

(三)负责组织心理健康教育的讲座和报告,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四)负责辅导员队伍、学生干部队伍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培训;

(五)负责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工作;

(六)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跟踪关注心理问题学生情况,做好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

(七)负责大学生心理咨询网站等网络媒体平台建设;

(八)负责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负责学生公寓的精细管理,进行公寓安排、服务与管理、文化建设与育人、协调与沟通以及其他多个方面。具体职责:

(一)负责学生公寓安全管理,日常安全巡逻,宿舍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处理,安全巡查勤工助学人员安排与管理,安全信息通报;

(二)负责宿舍管理员考勤与上报、登记;工资及奖金上报;人员招聘、解聘、离职等手续办理;员工培训;互评互学;评优选先;

(三)负责学生干部管理,宿管会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学生干部日常工作的指导、检查与督促;楼舍学生干部月考核及奖励;

(四)负责督促、组织、指导楼舍自主文体活动的开展;宿管中心大型文体活动的策划、组织与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经费与奖励的申报、发放;文体活动月考核;

(五)负责公寓活动室管理:报刊杂志及用品申购、发放与管理;活动室规范化建设;活动室运行情况督察与考核。

(六)负责宿管系统数据汇总、审核;二级学院、宿舍月、学年(期)星级考评数据统计、上报;寝室请、销假及寝室违纪通报、处理;特色文明寝室评比审核、奖励申报、发放;星级文明宿舍评比及经费管理;

(七)负责新生住宿安排;老生住宿微调;寒暑假留校生住宿手续办理及住宿安排;校外服务性住宿安排与服务管理;

(八)负责党建进宿舍,宿舍学生党员信息采集、建档;宿舍学生党员管理及活动开展;定点联系人的安排。

(九)负责辅导员入驻公寓与深入宿舍,进行入驻安排、调整与统计、考核;入驻室管理与服务;深入寝室的统计、督察与考核;

(十)负责消防管理,宿舍安全日报、周报核查、登记与上报;安防设施设备检查与维护;组织安全大检查、消防演练、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建档工作;

(十一)负责宿舍维修管理,常规维修的统计、申报与督办、核查;

(十二)负责宿管动态。材料搜集、整理;文稿撰写、送审及印制、发放、归档;

(十三)负责勤工助学人员信息管理与建档;勤工助学津贴核造与发放;勤工助学人员培训与指导、监督;

(十四)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负责宣传执行资助政策,建立并完善资助体系,具体实施资助项目,注重育人功能,管理相关文件资料。具体职责:

(一)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执行资助政策;

(二)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建立特困学生电子信息档案,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服务;负责新生入学学费缓交、绿色通道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

(四)负责国家奖助学金、筑梦奖学金、企业奖助学金及其它社会资助、特殊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的评定审核工作;

(五)负责赴偏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生学费奖补信息审核工作;

(六)负责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工作的信息报送及专款发放等工作;

(七)负责各类奖助学金资金的请款、信息核对更改及资金发放工作;

(八)负责各类涉及学生资助工作的文件、资助档案的分类与存档工作;

(九)负责对奖助学金评选过程中的监督及投诉信访件的调查处理;

(十)负责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代表的宣传工作;

(十一)负责学平险、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习责任险等险种的统计和购买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六、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促进学生的顺利就业。涵盖了政策宣传、就业指导、就业信息管理、就业手续办理、就业状况调研等多个方面。具体职责:

(一)代表学校开展就业管理服务工作,执行国家、四川省等上级主管部门就业有关法规和政策,制定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二)结合学校就业工作实际,制定学校就业工作考核制度;

(三)负责全校就业工作日常管理,协调、指导、督查、审核学校各部门、各院系就业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

(四)指导、协调大学生职业规划、就业教育相关课程的实施开展;指导、协助各学院开展大学生求职演练相关活动及就业专题指导讲座,提升学生职场竞争力;

(五)指导、配合各学院、就业与创业教育教研室开展就业咨询与帮扶服务等工作;

(六)负责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搭建校地企合作平台,组织、管理校院两级专场招聘会、双选会;

(七)收集、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负责毕业生就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的运行维护及管理、短信平台的信息发布工作等,确保就业信息渠道畅通、就业岗位数量充足;

(八)负责毕业生就业宣传工作,编制毕业生选录指南。

(九)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宣传和就业基层项目等推广工作;

(十)负责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的审核、反馈问题核实整改、毕业生档案转递单生成等工作;

(十一)负责毕业生就业核查工作;

(十二)负责统计并报送毕业生就业情况;

(十三)组织、指导、监督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和用人单位回访调研工作;

(十四)编制学校一年一度的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十五)做好每年毕业生就业总结工作和调研活动,根据《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就业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评选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十六)做好全校就业工作经费预决算、经费监督、经费审核等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帮扶资金的评定、发放;

(十七)负责《就业指导》《创新创业》等课程的实施和相关竞赛的组织;

(十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继培科

负责继续教育管理与服务、技能培训的合作与交流、管理与监督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具体职责:

(一)继续教育

1.自学考试

(1)自考主考学校的对接、协调、信息发布;

(2)自考考生报名确认单的收集、复审;

(3)对二级学院自考工作的指导、管理;

(4)自学考试校考课程的组织;

(5)自考学生相关数据、信息的上报;

(6)过程性考核、实践成绩、论文成绩的上报;

(7)自考证书的领取、保管和发放;

(8)相关费用的结算;

(9)根据学校整体工作要求,编制学年自考注册任务并下达二级学院。

2.成教

(1)成教招生咨询与维护;

(2)成教学生学籍管理和电子注册,课程安排等;

(3)成教证书的保管和发放;

(4)负责相关费用的结算、核发等工作。

(二)技能培训

1.负责校内技能培训、技能等级认定统筹、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工作;

2.负责培训、考核、聘任、使用和管理考评人员、内部质量督导人员;

3.负责建设、开发、维护、使用和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

4.按规定管理、印制、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研究、咨询和服务工作;

6.负责相关费用的结算、核发等工作;

7.根据学校整体工作要求,编制学年培训任务并下达二级学院。

八、保卫处

负责校园安全稳定、治安管理、应急响应、安全教育与宣传,以及协助处理学生相关安全问题,确保师生安全及校园秩序。具体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政治保卫和国家安全工作,确保我校政治稳定;

(二)负责政保信息的搜集、汇总、上报和信息反馈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开展敌情、社情调查及查破政治案件,维护学校政治稳定;

(三)负责搜集涉及稳定的信息动态,开展调查研究,负责信息员队伍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做好学校政保调研,负责校内重点人员的监控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五)参与涉外安全和网络安全管理;

(六)负责部门信访、保密、人事、宣传、财务、档案、信息化、以及文稿撰写等办公室工作;

(七)协助做好学校大型集会、重要宾客来访以及重大节假日、敏感期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协助做好各类国家级、省级考试的试卷(答卷)的安保工作及其他保密工作;

(九)负责开展校园治安、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

(十)负责校园秩序管理,组织校园治安、交通安全巡查。

(十一)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督促检查;校园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

(十二)负责校卫队队伍、110接处警服务平台、应急小分队的建设与管理;

(十三)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各类案(事)件的调查与处理,做好校园应急事件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负责制定完善和组织落实安全保卫措施,负责“物防、技防”设备的配置和维修;

(十五)负责学校天网、门禁管理系统建设与维护;

(十六)负责协调对口部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十七)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十八)监督检查校内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九)牵头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身逃生技能;

(二十)协助查处发生在校内的火灾事故及善后工作。组织开展初起火灾处置,协助消防救援部门开展火灾救援,参与火灾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

(二十一)负责消防日常监督检查、巡查与隐患整改督查,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检查督促消防维保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及对维保工作的协调与跟踪;

(二十二)组织对全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检查,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定消防器材购买和配置计划,及时配置更换灭火器材,建立工作台帐;督促各使用单位建构筑物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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