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封闭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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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全体教职员工:

      由于新冠疫情二级响应尚未解除,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20〕34 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为切实保障师生职工的身体健康,确保听课不停教、听课不停学、招生宣传的顺利进行,经2020年3月11日上午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学院进行封闭管理。严格禁止外来人、车进入校园。本校教职工进入校园必须凭学院出入证(请教职工本人即日起到学生处保卫科办理出入证),在大门口测温无异常并做好登记后方可。教职工进入校园后必须戴口罩。

      目前仍然在湖北以及四川省公布的143个低风险区县以外的区县的教职员工暂不返校。以及返校的或与高风险人员有过接触的教职工,请自觉按照泸州市防控指挥部的规定,到所在街道社区登记并到指定地点或居家隔离14天。

      请广大教职员工务必严格遵守防控期间的相关规定,切实有效地保障自身和他人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大局。为打赢新冠防疫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通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新冠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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