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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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川教函〔2020〕34 号)精神,华西教育产业集团董事会、学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紧急召开专题会议, 成立领导机构,部署相关工作,积极落实教育厅通知精神,制订预案,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预防,现将防控工作意见公布如下:
       一、学校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振华
       副组长:罗晓勤、吴炎龙、刘玉增、任亚朗、杨林、向辉
       成 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
     ⒈全面领导学院防控工作;
     ⒉对重特大疾病预防突发事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学生处、保卫处、党群工作部、后勤处负责人担任。
     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⒈ 全面协调、督查疾病防控的具体工作;
⒉ 对疾病预防进行研判,并及时报送领导小组;
⒊ 指导各二级单位开展具体疾病防控工作;
⒋督促后勤部门主动联系当地医疗机构、提前采购口罩、测温仪器、消毒药剂等必须物资。
    二、落实学校值班、值守管理制度
每天由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巡查管理和登记制度。落实每日登记、继续执行已经安排的报告制度。寒假期间值班中干根据《通知》要求,向教育厅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并向学校带班领导汇报,紧急情况直接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根据领导小组组长意见,将结果报告给省教育厅主管部门。
     三、强化分类管理、分类指导、落实宣传教育与指导
     学生处加强指导与督查,学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思政基础部负责人对所属离校教职工进行劝诫指导;辅导员对所属离校学生开展精准“一对一”劝诫和引导;对留校教职工、学生,由各二级学院召开专门会议,落实专人,劝诫引导,避免开展集体活动和不必要的聚会;采取发放口罩等专门措施预防疾病;外来人员由保卫处严格按照门卫管理登记制度执行;对全体员工进行劝诫教育,让每一位师生认识、了解、懂得疾病危害及预防措施。
下学期返校时,学校将开展全面的体测或体检工作,对疑似人员建议暂缓返校或交由当地疾控中心处置。凡从湖北,特别是假期去过武汉的师生,应当自觉居家隔离或在当地疾控中心指导下到指定地点隔离15天以上,经疾控部门认定无带菌嫌疑后方可返校。提请广大师生职工给予理解并大力支持国家倡导的防控举措。
     四、宣传相关疾病预防知识
     学校全面保障专项工作的人、财、物,改善学校环境卫生环境。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处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
五、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保卫处等部门应当加强门卫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外来人员, 特别是针对进出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的登记与管控,采取每天体温测量等有效措施,对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严格筛查,及时报告当地疾控中心和学校主要领导。
     六、学校集团活动管控
在疫情未解除前,取消各类集体活动,培训,聚会等!并请大家密切关注返校日期的通知。
七、强化督察督办机制
     本项工作将严格按照学校专项督查督办相关制度执行。学校办公室、学生处、党群工作部、人事等部门将开展专项督察督办,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希望广大师生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严防死守,确保校园安全、平安、稳定,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攻坚战。
 
 
附件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温馨提示》
 
 

 四川江阳城建职业学院
2020年1月24日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温馨提示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针对近期国内流行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做出以下温馨提示,请全院学生注意: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临床表现有哪些?
患者主要临床表现为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表现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
二、如果出现早期临床表现,是否意味着自己被感染了?什么情况下需要就医?
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表现,并不意味着已经被感染了。 
但如果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且有武汉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出现小范围聚集性发病,应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三、去医院就医需要注意什么?
就医时,应如实详细讲述患病情况和就医过程,尤其是应告知医生近期的武汉旅行和居住史、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接触史、动物接触史等。特别应注意的是,诊疗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外科口罩,以保护自己和他人。
四、 什么是密切接触者?
⒈与发病病例(疑似和确诊病例)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者属于密切接触者:
⒉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⒊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⒋ 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⒌ 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⒍ 现场调查人员调查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五、为什么密切接触者要医学观察14天?
目前对密切接触者采取较为严格的医学观察等预防性公共卫生措施十分必要,这是一种对公众健康安全负责任的态度,也是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参考其他冠状病毒所致疾病潜伏期、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病例相关信息和当前防控实际,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定为14天,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六、如何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⒈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多集中地方,外出时请佩戴口罩。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
⒉避免近距离接触有咳嗽、发烧病人;
⒊保持手部卫生。咳嗽、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用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⒋不要去海鲜市场,活禽市场或农场;
⒌良好安全饮食习惯,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做饭时彻底煮熟肉类和蛋类,不要生吃奶类,蛋类和肉类,必须彻底煮熟,不要吃野味;
⒎ 多清理和保持室内的整洁,多交换室内的空气;
⒎出现咳嗽、发热的情况及时去附近人民医院就医,医院就诊或陪护就医时,一定要佩戴好合适的口罩。
七、在出现咳嗽、发热的症状后务必到附近人民医院就医,按照医生嘱咐修养,并在第一时间告知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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