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处 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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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师生: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而清明假期临近,部分人员纷纷计划返乡祭扫或踏春出行,随着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将进一步增大。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坚决守住疫情不出现规模性反弹的底线,持续做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共同守护您和家人以及全社会的健康与安全。现将学校清明假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绷紧防控之弦。充分认识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2.坚持行程排查。全体师生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每天查看“四川疾控健康提示”,关注疫情信息,认真做好自我排查工作。发现与排查信息有重叠情形的,学生要第一时间上报辅导员,教师要第一时间上报人事处,做好个人防护,原地等待通知。

3.落实健康监测。每日按要求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保持电话畅通,积极配合有关信息统计工作。如身体出现不适,学生要立即与辅导员联系,教师要向人事处报备,确保及时就医就诊。

4.清明假期期间。学生原则上不离泸,教师非必要不出省,所有师生禁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离校学生须履行好相关手续,校园内外规范佩戴口罩,返校时出示“健康码”、学生证、扫场所码、行程码、测量体温方可返校。

5.倡导文明祭扫。清明节是我国寄托哀思、缅怀先人的重要传统节日,我们在此倡导文明新风尚,提倡广大群众采取网络祭扫、居家追思等绿色祭扫方式。现场祭扫要严格按照“错峰、限流”的原则,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人员聚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6.服从防控管理。服从防疫人员的管理,不得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个人疫情相关信息,不得辱骂、攻击防疫人员和门岗安保人员。违反防疫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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