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泸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 发布时间:2023-10-08
浏览量: 2908

一、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

一)补贴对象

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就业半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或到社区()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半年以上且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一次性就业补助3000

 

 ( 三)申领流程

由本人向就业所在地区县就业服务经办机构申领

  

二、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市内全日制普通高校、中职学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身有残疾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1500元

(三)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高校、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申请,由学校会同校区所在区县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办理。

 

三、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办理了失业登记的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首次就业形式为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2年内对补贴对象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的2/3执行


(三)申领流程

由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向灵活就业登记地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

技术支持:泸州山禾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S